近日,山西省质监局组织完成对30家国家级中心及省、市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考核检查工作。该所在考核检查工作中被评为Ⅱ类(2016年被评为Ⅳ类)。考核组以现场考核为主,结合2016年度承担监督抽查的情况,对该所质检方面各项工作进行了严格考核。该所针对考核组提出的人员培训和样品处理方面的问题和不足,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积极地进行了整改,为明年承接省局下达监督抽查任务做好了充分准备。该所以本次分类监管考核为契机,将《考核细则》贯穿于今后检验工作的全过程并计划升级管理系统,以国家级检验中心和省级检验机构等Ⅰ类检验机构为标杆,不断提高科研创新能力,提高工作标准,提高工作质量,规范检验行为,切实起到以检查带促进,以检查带发展的作用,更好地为“大质量服务大运城建设”提供强大技术支撑。(市检测所 曹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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