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稷山县民用散煤百日整治行动方案》的工作要求,该所立即行动,经过摸排走访,排查出散煤经营户中5户有营业执照,15户没有营业执照。该所对小户型煤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,责令煤炭全部处理干净,并写出保证书,确保彻底清理,不留隐患。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活动,预防和消除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影响,进一步规范了经营秩序。(稷山县局化峪所 薛瑞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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